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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产假多少天最新政策规定

2024-01-06 08:58:09 文/博爱门户网

十堰法定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因此湖北正常分娩产假为158天。以下整理了十堰产假工资相关规定,可供参考。

十堰产假多少天最新政策规定

一、2024十堰产假相关政策规定多少天

2024年十堰产假规定是多少天暂未公布,以下十堰产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规定,仅供参考。

1、基本产假:98天+60天=158天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2、难产产假:158天+15天=173天

3、生育多胞胎产假:158天+婴儿数*15天

4、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30天

5、妊娠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45天

6、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98天

二、十堰产假的工资发放标准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十堰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在定点医院挂账结算医疗费用的参保女职工,系统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2.参保女职工在非本市定点医院住院生育或流产的。或因特殊情况未实现生育津贴挂账登记结算的。由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津贴经审核后一次性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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