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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办护照港澳通行证需要什么证件和要求材料

2024-02-07 08:38:41 文/博爱门户网

一、泰安办护照港澳通行证需要的材料及证件

泰安护照办理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泰安办护照港澳通行证需要什么证件和要求材料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八)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九)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十)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港澳通行证申请材料:

1、填写真实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在本市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6、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代办。其中监护人代办的需提交监护证明和身份证明;对委托他人代办的,由监护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交监护证明。申请人在境外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7、办理除旅游以外的其它签注,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二、泰安办护照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流程

办港澳通行证的程序: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区申请表》。

2.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3.申请人到受理窗口给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

4.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5.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6.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办理出入境护照的流程

1.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申请人领取证件。

三、泰安办护照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时限及费用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内地居民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二)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四、泰安在哪里办理港澳通行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受理地点:

1、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环山路226号) 电话:0538-8275264

2、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泰山接待大厅(东岳大街20号) 电话:0538-8281298

3、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岱岳接待大厅(泰山大街439号)电话:0538-8566626

4、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受理点(南天门大街2555号) 电话:0538-8936880

温馨提示:

出入境接待大厅为申请人提供免费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不含打印纸质相片),申请表请在接待大厅自助填表机上填写打印,无需粘贴纸质相片。

咨询电话:0538-8275264

监督投诉电话:0538-827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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